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2025年度福建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福建的开展重要数据(《规定》第三条)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二、报送内容
2025年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
请将报送内容电子档文件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fjswwxbaqxtc@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未按期如实填报的,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相关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陈奇飞,联系电话:13805012502)
附件:1.2025年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2.风险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3.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