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委网信办决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办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在网络领域行政执法案件中,协助做好文书审查、意见出具等工作,在受理网民举报材料等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等活动;
5.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6.提供日常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供相关法律培训服务,协助进行法制宣传;
7.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受聘条件
1.应聘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短于3年,在福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福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拥有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10人;
2.近五年有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经历;
3.能够指派2-3名执业律师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4.擅长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熟悉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版权侵权、名誉权、肖像侵权等方面法律法规,有相关诉讼经验;
5.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被推荐应聘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曾获得全国或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或者被推荐应聘的律师担任一家以上的省直部门常年法律顾问者优先。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也可直接送至福建省委网信办综合处1516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
电子邮箱:596401082@qq.com;
电话:0591-86309924。
四、报名资料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律所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奖惩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往担任其他省直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的情况;
(3)推荐为应聘律师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省委网信办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报价收费文件。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年度考核证明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担任其他省直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的情况;
(3)个人为省委网信办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方案。
五、评审及公示
福建省委网信办将组织评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律师级别、年费报价等因素择优选聘。有关名单经研究审定后,在福建网信网站进行公示。
六、收费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单位,由福建省委网信办与其签定协议,聘期为一年。为福建省委网信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按合同协议收取相应报酬。
七、其他
福建省委网信办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传辉
联系电话:0591-86309924, 1355995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