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委网信办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现决定从社会征集政府采购项目经验丰富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凡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入选代理机构数量不超过十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基本条件
1.报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已入选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代理机构应在福州市区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
4.代理机构应拥有不少于五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5.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良好,未列入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未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冻结、破产的状态。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代理机构自荐书(主要介绍代理机构成立时间、资质、规模、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情况,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近年主要获得荣誉情况等情况)及自荐内容证明材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
7.已列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证明材料;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送达。各代理机构须如实提供以上资料,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入库资格。
三、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时3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
(二)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快递的形式送至福建省委网信办综合处1411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
电话: 19859133352
报名截止时间以我办收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四、入库比选办法
1.比选评审由我办内部自行组织进行。
2.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办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不足10家的,全部予以入库。
3.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办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超过10家的,由我办从中择优选择10家予以入库。
五、其他
福建省委网信办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